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1950年11月17日,安义县人民检察署成立,1955年6月5日,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1979年4月17日,根据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和全省第十二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义县委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
地址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向阳路191号
简介
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1950年11月17日,安义县人民检察署成立,1955年6月5日,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1979年4月17日,根据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和全省第十二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安义县委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安义检察院设有内设机构为5个,即政治保障部、刑事检察部、刑事诉讼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综合业务管理部。
建设
近年来,安义检察院在安义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安义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大局和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检察形象进一步提升,保持了恢复重建三十多年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的良好局面。
荣誉
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先后涌现出了全省“侦查能手”、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市“优秀青年卫士” 、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市“优秀侦查员”、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先后被省检察院评为“省级先进检察院并记集体二等功”、“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单位”、“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预防检察建议一等奖”和“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文艺调演优秀节目一等奖”;获得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南昌市文明单位、全市“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为倡导廉洁文明新风,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18年8月20日,安义县检察院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大操大办“谢师宴”“升学宴”开展家访监督,重点监督该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今年家有子女中考、高考的。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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