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因新建县撤县改区,原新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9月28日更名挂牌为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481号
简介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因新建县撤县改区,原新建县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9月28日更名挂牌为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南昌新建区检察院全院设有检察业务一部、检察业务二部、检察业务三部、检察业务管理部、综合部等五个部以及派驻石岗检察室、派驻长堎工业园区检察室、派驻乐化检察室、派驻昌邑检察室等四个派驻乡镇检察室。
建设
近年来,南昌新建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坚持走“政治建检、业务立检、文化育检、制度律检、科技强检、创新促检”的工作之路,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尽责,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荣誉
南昌新建区检察院连续六届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两届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连续两届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6年6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31号上午,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应邀参加此次揭牌仪式的还有新建区部分人大代表。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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