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东湖区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1980年由原东湖区检察院和胜利区检察院合并而成。
地址
南昌市东湖区沿江北大道951号
简介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东湖区检察院于1979年恢复重建,1980年由原东湖区检察院和胜利区检察院合并而成。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荣誉
近年来,东湖检察院积极履职,勤奋作为,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新媒体运营建设百强院”、“全国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百佳院”等,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连续两届荣获“江西省文明单位”,两次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考评中排行首位。
媒体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警察综合素质, 2018年7月,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组织全院司法警察开展业务技能训练活动,训练项目主要包括队列、体能、应急应变演练等。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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