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摘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是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 思想政治工作。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79号
简介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是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 思想政治工作。
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 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 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 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 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经检察机 关督促未提起诉讼的,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8、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负有 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 公益诉讼。
建设
浙江省检察机关1978年6月恢复重建以来,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 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 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查办、积极预防各类职务犯罪,不断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 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全省105个检察院和7000余名检察干警团结拼搏、 奋发进取,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媒体报道
按照签署的检校合作协议要求,2018年9月6日至7日,来自武汉大学 、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10余所高校法学院系的13名挂职教师 来到浙江省检察院,接受任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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