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娄烦县1971年建县,1978年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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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简介
太原市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娄烦县1971年建县,1978年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成立。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2016年5月内设机构改革后,娄烦检察院科室调整为4个部。分别为: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荣誉
先后荣获了山西省“五好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先进集体”,全市“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和“双拥模范单位”、娄烦县“模范集体”等称号。
媒体报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2018年2月1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弘扬“红船精神”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党的历史,追溯红色记忆,感悟红船精神,接受党性教育。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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