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太原市阳曲县大运路莎沟村
简介
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2011年底内设机构整合后,阳曲县院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2个整合成为7个,分别是检察业务保障科、职务犯罪侦查局、刑事诉讼监督科、控申民行检察科、政治处、案件管理中心、司法警察大队,并设立1个乡镇检察室,即泥屯检察室,全部为正科级建制。
历史变革
1951年11月设立阳曲县人民检察署,设副检察长一人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1953年撤消。1954年11月20日恢复阳曲县人民检察署,同年12月更名为阳曲县人民检察院。1958年12月阳曲县检、公、法合并为政法公安部。1959年12月恢复阳曲县人民检察院。1966-1978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检察院各项业务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10月,恢复重建阳曲县人民检察院。
荣誉
2008年4月被命名为“2006-2007文明和谐单位(标兵)”;2010年4月被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授予“模范集体”称号;2010年7月被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评为“2008-2009”年度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6月被中共太原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1年11月公诉科被团省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称号;2012年3月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5月被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评为“2010-2011年度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 2012年9月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刑诉法竞赛优秀奖; 2013年1月被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评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集体;2013年7月被省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09-2012年度省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3年10月被太原市体育局评定为太原市全民健身活动基地;2014年2月被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太原警备区评为“全市双拥先进单位”;2014年8月被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评为“2012-2013年度太原市文明单位标兵”。
媒体报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2018年2月1日,阳曲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弘扬“红船精神”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党的历史,追溯红色记忆,感悟红船精神,接受党性教育。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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