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摘要: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是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西街51号
简介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是省级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对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7、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经检察机关督促未提起诉讼的,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8、对于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机构设置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已增至21个,即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监察处、行政装备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机关服务中心、山西检察官学院、检察技术鉴定中心。
媒体报道
2018年4月17日下午,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一行深入迎泽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2018年9月4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和省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018年9月4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和省配合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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