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庐阳检察院始称东市区人民检察院,建于1959年9月,1963年7月被撤销,1979年7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更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699号
简介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庐阳检察院始称东市区人民检察院,建于1959年9月,1963年7月被撤销,1979年7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更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庐阳检察院现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科、纪检组十一个机构。
荣誉
2005年12月,庐阳检察院评定四等高级检察官6人,一级检察官8人,二级检察官5人,三级检察官2人。庐阳检察院在2000年、2004年连续两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2000年又被授予“两满意”检察院。2004年被评为安徽省“先进检察院”,同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和“全国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检察长魏竹梅先后被评为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第一届“庐州十大女杰”、安徽省“三八红旗手”,2003年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称号和第六届“中国优秀检察官”称号。
媒体报道
“‘8.12’专案,能够获评全国烟草系统打假精品案件,检察院功不可没。感谢检察机关对烟草打假工作的支持。”2018年7月10日上午,庐阳区烟草专卖局局长陈兵顶着烈日给庐阳检察院送来一面印有“执法如山系国家,卷烟打假扬检威”字样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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