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8月重建。
地址
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南段
简介
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长丰县人民检察院于1978年8月重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长丰检察院内设机构设有15个职能部门(政治处,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法警队,案件管理中心,案件评查室,检委会办公室,工会)。
建设
近年来,长丰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荣誉
长丰检察院2006年再一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三次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连续四年考核被评为全市先进院,授予安徽省第六、八届省级文明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卫生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先后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红旗党组、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四五"普法先进集体等,有100多人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级表彰。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7日,长丰县检察院组织干警积极参与义务献血志愿活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长丰检察心系社会的精神,展现了新时代长丰检察人的良好风貌。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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