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前身高淳县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7月筹建。1955年7月14日,高淳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8月,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固城湖北路53号
简介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前身高淳县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7月筹建。1955年7月14日,高淳县人民检察署更名为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8月,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高淳检察院目前设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控告申诉部、检察业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政治工作部等部门。
建设
恢复建院30多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高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团结拼搏、公正文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时俱进,蓬勃发展。
荣誉
2000年以来,高淳检察院先后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五好检察院”;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检察院”,“平安南京建设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旗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有功单位”、“法治高淳建设先进单位”、“十佳单位”。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30日上午,高淳区检察院未检人员和关工委老同志在淳安社区主任、“双零”工作站站长汤蓉带领下,赶在新学期开学前,走进居民小区对困难家庭青少年进行帮困助学。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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