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东296号
简介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和林县检察院内设机构现设刑事检察部、行政民事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业务管理部、党政办公室、检务保障办公室四部两办,3个派出机构(派驻盛乐经济园区检察室、盛乐镇检察室、新店子镇检察室)。
建设
2012年以来,和林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自侦工作为主导,以侦查监督亮点工程为辐射,以打造精品案件为着力点,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为基础,有力地带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荣誉
2007年以来,和林格尔县连续5年被县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侦监部门一直被评为“全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2008年以来,和林格尔县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一直保持 “全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2009年,和林格尔县获得“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奖”;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优胜单位”;档案室被评为“全市示范档案室”。2010年,和林格尔县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和林格尔县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全区精神文明单位”。此外,和林格尔县还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个人,先后有2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3名干警受到自治区检察院的表彰,40名干警被呼市检察院嘉奖或记功。
媒体报道
为贯彻落实全区检察机关巡视整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18年7月20日上午,和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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