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办案、办公和专业技术用房面积3900平方米。
地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6号
简介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玉泉区人民检察院现有办案、办公和专业技术用房面积3900平方米。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玉泉检察院内设19个部门: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室、机关党总支、法警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办公室以及派驻检察室。
建设
近年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中共玉泉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强化基层院建设,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主线,以抓党的建设来带动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荣誉
玉泉检察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院获得“全区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进步奖”荣誉、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多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侦查监督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反渎职侵权局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优胜单位、优秀反渎职侵权局;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近5年来,玉泉检察院个人被自治区级以上表彰3(人)次,被市级以上记功、嘉奖55(人)次,集体被市级以上表彰30余次。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29日上午9点,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建华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正副职、各支部书记、委员出席会议。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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