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南新庄西路229号
简介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民行科、控申科、执检科、技术科、研究室、检委会秘书科、法警队、信息中心、监察室、机关党委、案管办、计财科、派驻党家检察室、派驻七里山检察室等18个职能部门。
建设
近年来,市中区检察院在区委、市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品质市中”建设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荣誉
济南市中区检察院曾先后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授予“先进检察院”称号、被高检院、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该院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的荣誉。 近年来,济南市中区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连续多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派驻党家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两个检察室均被省检察院评为一级检察室。11名同志分别获得全国、全省、全市业务竞赛标兵和优秀公诉人称号,47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区级以上表彰。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23日下午,济南市市中区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市院党组扩大会、基层院检察长座谈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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