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是济南市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该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66号
简介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是济南市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该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辖检察院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下辖市中、历下、天桥、槐荫、历城、长清、章丘、平阴、商河、济阳10个县(市、区)检察院和高新区院、城郊院2个派出检察院。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 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 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 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济南检察院下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警务处、计划财务装备处、监察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
法治理念
近年来,济南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公信力为重点,努力实现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开创了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荣誉
2008年、2010年济南检察院两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该院还先后七次被省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连续七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28日下午,济南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部署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34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