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2471号
简介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景阳大路和春城大街交汇处,现有干警102人,其中党组成员10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93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6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机构设置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内设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政治部、检务管理部、检务保障部、监察部8个部。
荣誉
绿园区人民检察院是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富有朝气的队伍,在上级院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06年至2009年,曾连续四年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省、市“先进检察院”;“十佳检察院”,“立案监督十佳单位”;2010年至2014年连续两次被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2010年、2014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对绿园检察院多年的工作成绩予以了肯定。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21日下午,重庆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调研组一行八人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行政部主任检察官王文选的陪同下来到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调研考察公益诉讼工作。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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