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筹建于1955年的郑州市建设区人民检察院,筹建时隶属于郑州市人民检察署。1962年,郑州市建设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中原区检察院机构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
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299 号
简介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筹建于1955年的郑州市建设区人民检察院,筹建时隶属于郑州市人民检察署。1962年,郑州市建设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文革期间,中原区检察院机构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在市院党组和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大力弘扬“中正明德、务实求原”的中原检察精神,坚持“忠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方针,司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改革精准化、保障现代化“五位一体”协调推进,思想建检、实干兴检、从严治检三条主线贯穿始终,稳中求进,奋发有为,努力建设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荣誉
中原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等荣誉称号,产生过3名全国“模范检察官”。
媒体报道
2016年8月18下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年中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总结回顾了前7个月工作,安排部署了后5个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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