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检察院
摘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地址
新郑市郑韩路326号
简介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
机构设置
新郑检察院下设一处(政治处)两局(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检察局)25个科室。
主要职责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需要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建设
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力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并从实际出发,在队伍建设中狠抓一个“聚”字,在机制建设中体现一个“严”字,在业务建设中突出一个“创”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辖区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荣誉
新郑检察院先后被命名为郑州市文明标兵单位、郑州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河南省“五好”检察院、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举报中心接待室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命名为文明接待室、驻新郑监狱检察室被命名为省级文明检察室、公诉科被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31日上午,新郑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履行主体责任暨廉政谈话会。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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