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人民法院
摘要:长乐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前身是长乐县人民法院,除坐落于长乐市吴航路471号的法院审判办公楼之外,还包括分别设于金峰镇、漳港街道、古槐镇的三个派出法庭。全院现有工作人员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工勤人员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干部总数86.7%,其中硕士3人。共有法官63人,其中审判员56人,助理审判员7人。还有书记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57人。全院科级以上干部29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审判员16人,副科级审判员12人。
地址
长乐市吴航路471号
电话
12368
简介
长乐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前身是长乐县人民法院,除坐落于长乐市吴航路471号的法院审判办公楼之外,还包括分别设于金峰镇、漳港街道、古槐镇的三个派出法庭。全院现有工作人员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工勤人员8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干部总数86.7%,其中硕士3人。共有法官63人,其中审判员56人,助理审判员7人。还有书记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57人。全院科级以上干部29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审判员16人,副科级审判员12人。
机构设置
长乐法院现共有18个机构117名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5人,政治处4人,立案庭9人,刑事庭6人,少年庭3人,民一庭8人,民二庭7人,行政庭3人,审判监督庭4人,审判管理办公室4人,执行局12人,研究室1人,行装科8人,监察室3人,党总支部2人,司法警察大队20人,金峰法庭7人,古槐法庭5人,漳港法庭6人。
法院建设
长乐法院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业务创新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荣誉
长乐法院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业务创新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也获得诸多荣誉。2007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还被评为全省法院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并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法院、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先进集体,院机关党总支部被福州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连续三届被长乐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09年,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福州市第十二届文明单位,涌现出以“省五一劳动奖章” 、“全省十佳法官”获得者李子舟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2010年,先后被福建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处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十佳法院”并记集体一等功,漳港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庭”、“全省优秀法庭”,立案庭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1年,党总支被福建省委评为“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漳港法庭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立案信访窗口获最高法院先进集体通报表扬;2012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十佳法院”并记集体一等功,漳港法庭获评“首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法庭”、“第七届省级文明行业建设示范点”。2013年至今,被福建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先进集体”、漳港法庭获评福州市“文明示范窗口”,获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
媒体报道
为迎接“六一”儿童节的到来,2018年5月29日下午,长乐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大祉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情景模拟、以案说法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发校园暴力相关法律知识,受众师生近150名。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7018
- 关键词:12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