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要: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1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8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简介
1950年10月,福建成立省人民法院。1952年2月,福建省人民法院正式改称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2014年11月,福建高院有内设部门27个。9个设区市设中级人民法院9个,厦门海事法院1个,福州铁路运输法院1个,各县(市、区)设基层法院84个,人民法庭208个,厦门海事法院有3个派出法庭。
机构设置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涉台湾地区司法事务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官培训处、机关干部处、市县干部处、干部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宣传处、监察室、机关党委、法警总队。
职责
福建高院担负着对全省性的重大一审刑事案件、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重大、复杂一审行政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等审判任务。
荣誉
2017年11月,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周六一整天时间,召开党组和审委会联席(扩大)会,进一步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最高法院贯彻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分析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研判态势和趋势,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法院工作。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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