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前身是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庭(原址位于友爱路),1980年1月28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而正式成立。成立后办公区位于上海路63号,占地1.8亩,先后建有一栋七层的审判综合楼和两栋住宅楼。法院成立初期仅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三个职能机构,在编人员21人。2006年,依兴宁区新发展规划,在东沟岭新区兴和路23号建起一个占地12亩,建筑面积达7885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区,并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3号
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前身是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庭(原址位于友爱路),1980年1月28日根据审判工作需要而正式成立。成立后办公区位于上海路63号,占地1.8亩,先后建有一栋七层的审判综合楼和两栋住宅楼。法院成立初期仅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办公室三个职能机构,在编人员21人。2006年,依兴宁区新发展规划,在东沟岭新区兴和路23号建起一个占地12亩,建筑面积达7885平方米的审判综合区,并于2011年6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
机构设置
兴宁区法院内设机构有原来的“二庭一室”调整为“一科二室一队七庭一法庭”,即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法警队、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和五塘人民法庭。2005年起,因南宁市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原广西邕宁县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划归本院管理。
法院建设
自成立以来,兴宁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荣誉
兴宁法院涌现出了以“全国优秀法官”陈玉萍、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王桂芳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先后曾荣获了“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先进文明单位”“广西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区先进集体”“广西法院系统政工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多年获得南宁市法院系统“双文明目标责任”、“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一等奖。
媒体报道
2018年4月2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会议由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主持,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5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