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摘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8月,建东郊、西郊人民法庭,1958年9月合并为长沙市郊区人民法庭。1959年3月,郊区划归长沙县。1962年1月恢复长沙市郊区人民法庭,6月与岳麓区人民法院合署办公。1973年7月成立长沙市郊区人民法院。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后,改组成立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雨花法院审判大楼座落在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15人,本科以上学历106人,其中硕士人40人,占总人数的34.8%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
简介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8月,建东郊、西郊人民法庭,1958年9月合并为长沙市郊区人民法庭。1959年3月,郊区划归长沙县。1962年1月恢复长沙市郊区人民法庭,6月与岳麓区人民法院合署办公。1973年7月成立长沙市郊区人民法院。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后,改组成立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雨花法院审判大楼座落在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15人,本科以上学历106人,其中硕士人40人,占总人数的34.8%。
机构设置
雨花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土地房屋征收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室、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15个部门。
法院建设
多年来,雨花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01年建立速裁机制,速裁法官个人最高年结案达500件,大力提高了质效水平;2004年在全省首家成立庭前准备中心,其先进经验在全国法院系统得以推广;2005年伊始,全面实施“阳光审判”工程,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审书、审鉴等五个分立,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分权制约,使司法流程每一个环节都处在监督和制约之中,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暗箱操作”问题;2006年全面实行大流程管理,把现代化大生产的流程理念导入审判管理工作,精细分工,流水作业,从立案、审理、文书制作到报结归档等都在计算机软件系统的统筹管理中完成,司法绩效水平在全省法院系统一直名列前茅。2007年实施“三调联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色鲜明、效果显著,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荣誉
自1999年以来,雨花法院先后获得各种荣誉和奖励百余次,2000、2002年两度荣获“湖南省人民满意好法院”称号;2003年被授予全省第一批“五好基层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1年、2003年我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院”; 2010年被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1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1年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优秀集体"。
媒体报道
2018年8月3日上午10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李某等11人涉嫌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这是雨花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一起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的涉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目前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雨花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78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