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法院
摘要: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日,1968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安义县法院被撤销,并入“安义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1972年8月,恢复安义县人民法院。安义县法院原隶属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10月1日安义划归南昌市管辖,安义县法院遂隶属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南昌市安义县前进路18号
简介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日,1968年4月因“文化大革命”,安义县法院被撤销,并入“安义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1972年8月,恢复安义县人民法院。安义县法院原隶属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83年10月1日安义划归南昌市管辖,安义县法院遂隶属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机构设置
安义法院有内设12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政治处、监察室、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另有2个派驻万埠、石鼻的基层法庭。
法院建设
安义法院审判综合楼建于1997年,面积2395平方米,审判综合楼一楼设有标准化立案大厅,配备有电子显示屏,当事人专用桌椅、纸、笔、饮水机等,方便当事人诉讼。大小审判庭安装了监控、安检、音响、空调、证据演示等现代化设施。各部门均配备了办案车辆、打印机、复印机、固定电话等设备,台式电脑人手一台,基本实现办案办公现代化,能够满足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
荣誉
近年来,安义县法院取得了骄人成绩,先后多次荣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连续两届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光荣称号,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连续四年荣获市县“文明单位”称号,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6月,被省委、市委分别授予“全省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平安单位”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12日上午,安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万勇一行14人到安义县法院视察执行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安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晏水银及其他在家院领导陪同视察。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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