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摘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05月10日,前身是兰州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十里店法庭,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安宁区富强路6号。全院有人员6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其中硕士2人,占总人数的3.1%。
地址
兰州市安宁区富强路6号
简介
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7年05月10日,前身是兰州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十里店法庭,法院办公楼现坐落于安宁区富强路6号。全院有人员6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8%,其中硕士2人,占总人数的3.1%。
机构设置
安宁区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执行局、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共计13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安宁法院年受理的各类案件均在1300件左右。多年来,安宁法院在安宁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一手抓法官队伍建设,一手抓法院基本建设,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努力追求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安宁区法院个人三等功7人次;先后涌现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兰州市政法系统“十佳法官”等称号。
媒体报道
2017年,安宁区法院判决翟某某与江某某、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江某某和刘某某共同偿还所欠债务,但两人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抗拒履行自己的义务。翟某某无奈之下向安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两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也始终不露面。因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停滞。2018年5月28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执行人江某某和刘某某,向其讲明抗拒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两被执行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无意悔改。随之,安宁区法院执行法官向两被执行人江某某和刘某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立即将两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路途中,两名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当场向申请人微信转账25000元,剩余部分申请人主动放弃。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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