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摘要: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原名称:合肥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包河区法院成立于1958年11月,于1973年11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合肥市区划调整后更名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包河法院辖区总面积663平方公里(含高新区、经开区及高刘镇),总人口149万人。全院干警共计208人,其中在编干警94人,聘用及政府购买人员114人,入额法官42人,法官助理1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2人。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政务中心
简介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原名称:合肥市西市区人民法院)。包河区法院成立于1958年11月,于1973年11月恢复重建,2002年3月合肥市区划调整后更名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包河法院辖区总面积663平方公里(含高新区、经开区及高刘镇),总人口149万人。全院干警共计208人,其中在编干警94人,聘用及政府购买人员114人,入额法官42人,法官助理1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32人。
机构设置
包河法院现设有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法警大队、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13个内设职能部门;以及1个派出机构:滨湖法庭。
法院建设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包河法院牢牢把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在主动作为中彰显司法担当,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巩固全国优秀法院成果,争创全国模范法院业绩”,为包河抢先机遇、率先发展,建成“安徽新中心、品质首善区” 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荣誉
近年来,包河法院继承和发扬“求是创新、敢为人先”优良传统,励精图治谋发展、众志成城求跨越,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优秀庭审法院”、“全国司法理论宣传工作突出成绩奖”、“全省优秀法院”、“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全省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56项国家、省、市级表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滨湖人民法庭等七个部门分别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等10项国家、省、市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2018年5月21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召开“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第一阶段工作成果汇报新闻发布会,包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江华在会上说道。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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