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时称“绥远省归绥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1956年正式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清水河县以及土默特左旗9个基层法院。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200人(含少数民族干警366人),其中法官359人(双语法官10人)。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格根东街
电话
12368
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月,时称“绥远省归绥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195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人民法院,1956年正式更名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辖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清水河县以及土默特左旗9个基层法院。全市两级法院共有在编干警1200人(含少数民族干警366人),其中法官359人(双语法官10人)。
机构设置
呼和浩特市中院现设有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四庭、行政庭、国家赔偿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监督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部(含组织人事科、法官管理科、老干部管理科)、研究室、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鉴定处、装备处、网络中心等共计25个内设机构和1个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中心。
法院建设
呼市中院审判大楼共23889平方米,大楼设置审判区、办公区和服务区。审判区有大、中、小法庭共计16个,所有法庭实现100%数字化,走在了全区前列,配套合议室、公诉人、辩护人工作室等,法庭内还设有可供残疾人旁听案件的 “绿色通道”,法庭外设有安检系统。建成了标准化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大屏、触摸屏、法官信箱、信访接待室等,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了解流程、反映情况;办公区建立了物理隔离的内部局域网,设置视频会议系统、数字法庭远程直播系统,在主要会议室安装智能会议系统,建成数字审委会议室;服务区在后勤保障方面配备有文印中心、档案库、射击场、休息室、文体活动室,这是北方地区较为现代化的办公大楼。近年来,呼市中院依法审结和妥善处理了一大批事关稳定、事关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重大案件,为促进首府的科学发展,构建首府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近年来,呼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先后涌现出2名“全国模范法官”,2名“全国优秀法官”及“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审判监督先进个人”等行业英模。呼市中院立案二庭被授予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更有立案一庭、刑一庭、审监庭纷纷荣立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2人荣立全区法院个人一等功、11人荣立全区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并有多位同志被授予“全区优秀法官”、“全区办案标兵”、“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6月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旭军、技术处副处长刘东锋一行六人到呼和浩特市中院,就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斯琴,市中院装备处处长于涛等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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