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摘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7月。目前,正式在职干警 108 人,其中各级法官51 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96人,硕士、研究生 9 人。槐荫法院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确认国家赔偿和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办理司法鉴定,负责本院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干警队伍管理工作和后勤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地址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
简介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5年7月。目前,正式在职干警 108 人,其中各级法官51 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96人,硕士、研究生 9 人。槐荫法院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确认国家赔偿和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办理司法鉴定,负责本院的政治业务教育培训、干警队伍管理工作和后勤建设,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
机构设置
槐荫法院共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第四庭、执行工作局等19个部门。
法院建设
近几年来,在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上级法院部署以及党委工作中心和区域工作大局,科学确立法院“服务新槐荫、实现新突破、争创新辉煌”工作主题并深入开展“三新”主题活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全院干警精神风貌、大局观念、纪律作风、工作热情、廉洁意识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进一步树立了队伍良好的整体形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市中院和槐荫区民主测评中班子优秀率连续4年保持100%。
荣誉
队伍建设、大要案审理、量刑规范化改革、少年犯罪记录封存等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院、济南市中院和槐荫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同时,获得诸多表彰奖励,荣立集体二等功,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市“微笑服务标兵单位”、“廉政文化示范岗”等荣誉,40余名(次)干警、20余个(次)庭室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媒体报道
2018年5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规定,根据省、市、区委以及上级法院有关工作要求,槐荫区人民法院就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做出明确规定。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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