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号
简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第二审案件。
机构设置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28个职能部门,下辖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个基层法院,30处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623人(法官930人),其中中院391人(法官219人)。
法院建设
近年来,济南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显著成绩。
荣誉
济南市中院连续四年获得“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被评为“济南市文明机关标兵”,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立案信访、司法警察、思想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媒体报道
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济南法院成为全国法院在山东省首批试点法院之一,章丘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市中区、天桥区、平阴县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2018年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市民代表视察指导济南法院工作。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参加活动。
2018年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及市民代表视察指导济南法院工作。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强、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参加活动。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49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