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民法院
摘要: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的前身为简阳县人民法院。简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68年1月因“军管”被撤销,1973年4月恢复县人民法院。1994年4月,简阳撤县建市,简阳县人民法院更名为简阳市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15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30人,占总人数的81.76%,其中硕士6人,占总人数的3.77%。
地址
四川省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
简介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的前身为简阳县人民法院。简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68年1月因“军管”被撤销,1973年4月恢复县人民法院。1994年4月,简阳撤县建市,简阳县人民法院更名为简阳市人民法院。全院有人员159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30人,占总人数的81.76%,其中硕士6人,占总人数的3.77%。
机构设置
简阳法院机关现设有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管办、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涉诉信访办公室、执行局(执行庭)、司法调解中心、法警大队等16个部门,下设平泉、禾丰、三星、养马、贾家、三岔、石板、新市、石桥、镇金、云龙11个人民法庭。
机构职能
简阳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简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包括: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本院院长提出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其它应由基层法院办理的工作。
法院建设
简阳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管理促公正、以管理塑形象、以管理树公信”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和谐司法、为民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走出了一条科学发展的特色之路,为简阳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荣誉
因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简阳市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干警21人次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先后涌现出“四川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石桥人民法庭、“全市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告诉立案庭立案窗口、“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青巍、“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蒋增安、“四川省优秀庭审”李建平等先进典型;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四川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工作一等奖”等称号,院党组连续三年被中共简阳市委评为“四好班子”。
媒体报道
2018年5月31日,简阳法院到扶贫联系乡镇简阳市新星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了送“法礼”进校园法治游园活动,通过法律知识抢答、法治互动游戏和法律知识宣传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校近2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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