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法院
摘要: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前身是四川省彭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中路182号。全院现有人员12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13人,占总人数的90.4%,其中硕士8人,占总人数的6.4%。
地址
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中路182号
简介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前身是四川省彭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中路182号。全院现有人员125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113人,占总人数的90.4%,其中硕士8人,占总人数的6.4%。
机构设置
彭州法院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天彭、濛阳、丽春、丹景山、通济、敖平等6个人民法庭,执行局(执行一科、执行二科、综合科)、办公室、政治处(干部科、宣教科)、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20各部门,以及基建办公室等一个内设机构。
机构职能
彭州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包括: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本院院长提出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其它应由基层法院办理的工作。
法院建设
在审判革新方面,彭州法院创新制定《关于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施办法》,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前科消灭”制度,对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免除报告义务,受到最高法院、教育部、中央综治办等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领先优势,开展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两权改革”,优化完善法院系统软件,形成了“点上管理保质量,线上分析增效率,面上总结强指导”的改革经验,被成都中院确定为两权管理新系统五个先行先试法院之一。去年年底,经最高法院报中央批准,彭州法院被市中院确定为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国试点法院。 另外服务大局延伸职能,彭州法院创新推出并不断深化法官任“村官”活动,推选优秀青年法官挂职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通过参加村民议事会、协助村支调解纠纷等工作,助推基层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坝坝法庭”、“巡回法庭”活动,以案说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彭州法院先后建成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5个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实现诉讼服务彭州全覆盖。同时将诉讼服务中心管理系统与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操作系统联网对接,实现业务互通,构建起“一心多点、全域覆盖、联网运行、就近服务”的诉讼服务网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展人民法庭职能创新工作,建成小额诉讼通道,加速案件办结,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拉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案层级,建立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的“一庭两所”联动机制,构建起“案件快速处理、纠纷联动调解、宣传随案说法、诉讼服务互联互动”的新模式;持续推进审判、执行信息网上公开,坚持开展“走进法庭听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
荣誉
2008年7月29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011年5月19日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服务灾后重建先进集体”、2014年3月四川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先进单位”、2013年12月四川省法院“党建宣传先进集体”、2013年1月15日四川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2月12日四川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4月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并且涌现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丹景山法庭、成都市劳模、成都市法院审判专家、成都市“我最喜欢政法干警”、个人三等功获得者等先进个人。
媒体报道
2018年5月15日下午,彭州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贯彻全市法院审务督察整改动员会议精神,并围绕“强管理、转作风、促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安排。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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