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摘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于1951年4月建院,前身为灌县人民法院,地处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地都江堰市,辖区面积120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7万。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位于都江堰大道297号,于2006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3.5亩,总建筑面积11031平方米。全院现有人员 12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73.6%,其中硕士7人。
地址
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297号
简介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于1951年4月建院,前身为灌县人民法院,地处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地都江堰市,辖区面积120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6.7万。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位于都江堰大道297号,于2006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面积23.5亩,总建筑面积11031平方米。全院现有人员 12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73.6%,其中硕士7人。
机构设置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内设22个庭级部门,其中:审判业务部门13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执行监督庭、执行局、城区法庭、河东法庭、中兴法庭、石羊法庭、蒲阳法庭;审判综合部门4个,包括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技术室;行政综合部门5个,包括政治处、办公室、监察科、计财科、法警队。
机构职能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都江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包括: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本院院长提出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其它应由基层法院办理的工作。
荣誉
近五年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服务灾后重建先进集体”、“百日执行会战”优秀单位、执行涉“5.12”特大地震案件先进法院、“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市法院系统司法调解先进集体”、民商事疑难案件专项审判先进集体、成都市法院系统先进单位等称号;个人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司法调解标兵”、“全省法院系统服务灾后重建先进个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调解能手”、“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城市重建先进个人”、“成都法院审判专家”等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5月14日以来,都江堰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审务督察整改约谈会、省法院动员部署会暨成都法院贯彻落实专题会精神,持续持续开展作风大督查推动审务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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