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摘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坐落于新都区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占地面积19.8亩,总建筑面积14921平方米。现有人员编制数152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11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17人、大学学历 69人,占总人数的76.1%,内设17个庭级部门。新都区人民法院近几年年均受理案件6500件左右,刑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9%;民商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67%;行政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执行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22%。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
简介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1年,坐落于新都区新都区香城北路289号,占地面积19.8亩,总建筑面积14921平方米。现有人员编制数152人,其中正式在编人员113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17人、大学学历 69人,占总人数的76.1%,内设17个庭级部门。新都区人民法院近几年年均受理案件6500件左右,刑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9%;民商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67%;行政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执行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22%。
机构设置
新都法院内设15个庭级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速裁庭、行政庭、执行局、法警大队。辖4个人民法庭:桂湖人民法庭、新繁人民法庭、斑竹园人民法庭、泰兴人民法庭。
机构职能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包括: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本院院长提出或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法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其它应由基层法院办理的工作。
法院建设
近年来,新都区人民法院在新都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中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工作主题,认真落实省高院争创“两个一流”的要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荣誉
新都法院曾被最高人民法院相继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模范集体”、“2013年案例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连续十多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四川省人大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法院”和四川省法院系统“两庭”建设先进单位,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成都市法院系统年度先进单位称号。
媒体报道
2018年7月25日,新都法院刑事审判庭邀请研究室就疑难案件展开分析讨论。在承办法官对整个案件的基本事实进行陈述和说明的基础上,大家围绕整个案件的关键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充分的讨论,与会人员踊跃发言,积极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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