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摘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0年底,前身是成都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万。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锦江区中部的工农院街90号,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32人。近几年年均受理案件90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1%;民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65%;行政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执行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23%。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90号
简介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90年底,前身是成都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辖区面积6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7万。法院审判办公楼位于锦江区中部的工农院街90号,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32人。近几年年均受理案件90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1%;民事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65%;行政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执行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23%。
机构设置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内设16个部门: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庭)、速裁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立案庭、信访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法院建设
近几年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成都市委的领导下,在省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认真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争创“两个一流”的要求,与时俱进,勇争一流,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相继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并作为成都市唯一的市级机关荣获2013年“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荣誉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充分发挥基层审判职能,依法圆满审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及时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辖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生态环境。在积累贡献审判经验的同时,主动回应公众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关切,审理的新消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开瓶费、包间费”案件,锦阳商厦“高空坠物”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对社会舆论和社会价值取向形成良好引导,对相关行业规则的完善和道德观念的塑造发挥积极作用。以构建司法便民服务机制,全面破解诉讼“四难”为突破口,承担全市法院改革示范工作任务,建成全省首家基层“诉讼服务中心”,率先提出诉讼服务五大理念,初步形成了“全程透明、集约办理、分流引导、便捷高效”的新型诉讼服务模式,将76项职能整体打包推向前台,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
媒体报道
2011年8月以后,锦江法院诉讼服务经验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及其他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大幅宣传报道,并相继被成都市中院、四川省高院进行全面推广。
2011年,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26个基层人民法院之一、成都市唯一一家基层人民法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小额速裁试点法院,在“锦江速裁”模式的经验基础上,对小额速裁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为深入司法改革和“小额诉讼”制度的最终确立贡献了实践经验。
2011年,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26个基层人民法院之一、成都市唯一一家基层人民法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小额速裁试点法院,在“锦江速裁”模式的经验基础上,对小额速裁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为深入司法改革和“小额诉讼”制度的最终确立贡献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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