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摘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的宝安县法院,后经历变迁,1993年随着宝安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现司法管辖区域包括宝安区、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共7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逾800万。全院现有工作人员共621人,法官160人,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有51人、本科学历10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法官总人数的98.10%。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
简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基层法院,其前身是建立于1949年的宝安县法院,后经历变迁,1993年随着宝安撤县设区挂牌成立,现司法管辖区域包括宝安区、光明新区和龙华新区,共73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逾800万。全院现有工作人员共621人,法官160人,法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有51人、本科学历104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法官总人数的98.10%。
机构设置
宝安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一组、刑事审判组二组、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家事审判庭、行政庭、少年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审管办、司法事务办公室、信访室、速裁法庭、书记员管理室、机关党办、新区司法事务联络办公室和调解中心23个内设机构;西乡法庭、沙井法庭、松岗法庭、龙华法庭、公明法庭、观澜法庭、福永法庭7个派出法庭;司法警察大队1个直属机构。
法院建设
当前,宝安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让人民更满意”为导向,找准新时代特区法院“当排头、作示范”的定位,狠抓执法办案,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动延伸审判,切实服务发展大局,强化便民举措,优化群众诉讼体验,坚持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全力建设有社会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流法院,为宝安区建设“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和光明新区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绿色新城、质量型创新型魅力之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荣誉
宝安法院具有光荣的历史和优秀的传统,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批获得“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称号的法院。2012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和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一等功。201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7年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被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17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唯一的优秀法院。2017年9月,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宝安法院被评为“2013—2017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这也是继首批获得“全国模范法院”“人民满意好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后,宝安法院获得的又一全国性重大荣誉。
媒体报道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宝安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2018年来,宝安法院创新失信曝光模式,建立线上线下有机统一的失信惩戒机制,截至2018年6月,共有15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因被曝光、行为受限等原因主动履行债务,执行标的约人民币1亿元。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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