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摘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2002年3月,随着长寿撤县设区,由重庆市长寿县人民法院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08年9月迁入位于渡舟街道桃源大道21号的新审判办公综合大楼。现有一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和三个人民法庭,建筑面积共计17400平方米,共配有1个数字化审委会和23个数字化法庭。现有编制178名,目前在职在编干警168名,其中男干警109名,女干警59名;35岁以下干警82名,35—45岁干警32名,45岁以上干警54名;研究生学历的干警26名,本科学历的干警133名,其他学历的干警9名。法院队伍呈现出年轻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近三年来,年平均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达10000件左右,一线法官人均年结案130余件。
地址
重庆市长寿区桃源大道21号
简介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2002年3月,随着长寿撤县设区,由重庆市长寿县人民法院更名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2008年9月迁入位于渡舟街道桃源大道21号的新审判办公综合大楼。现有一幢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和三个人民法庭,建筑面积共计17400平方米,共配有1个数字化审委会和23个数字化法庭。现有编制178名,目前在职在编干警168名,其中男干警109名,女干警59名;35岁以下干警82名,35—45岁干警32名,45岁以上干警54名;研究生学历的干警26名,本科学历的干警133名,其他学历的干警9名。法院队伍呈现出年轻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特点。近三年来,年平均受理和审结各类案件达10000件左右,一线法官人均年结案130余件。
机构设置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现有立案庭、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葛兰人民法庭、晏家人民法庭、长寿湖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政治处、监察督查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信访办等共计19个内设机构。
法院建设
长寿法院人坚信“法官良知是最好的法律”,努力“在深度拓展上提高、在以点带面上提高、在内外兼修上提高、在敢于碰硬中提高”,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新发展。
在深度拓展上提高。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和电子触摸屏查询设备,开通“绿色通道”。出台《“服务提升年”亲民便民十五条措施》,为确有需要的当事人安排午间、夜间、巡回等审理方式。建成覆盖村、镇两级的便民诉讼站3个、便民诉讼联系点11个,确定便民诉讼联络员230人。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工作,建成长寿法院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和青年业校微信交流平台。倾力打造“三室一廊”文化阵地,致力于构建风清气正、崇尚学习、团结奋进、追求文明的法院文化。 在以点带面上提高。将“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等基本要求内凝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立足“开门整风”,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正风肃纪十三条规定》,“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成为干警抵御人情的“挡箭牌”、清正廉洁的“护身符”。发扬“五好班子”优良传统,从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精诚团结、相互配合、民主决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培养“学历型、学习型,能力型、能干型”的法院队伍。倾力打造队伍建设品牌青年业校,致力于青年干警综合素养提升。建立导师制度,选任29名中干和业务骨干与48名青年法官结对。大力实施“一线磨砺”计划,不断“加担子”,将青年干警调整到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工作,把基层的基层作为培养法官和中干的摇篮。
在内外兼修上提高。把《监督法》、市高法院《关于接受人大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不断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积极为新一轮司法改革打基础、做准备。改进审委会议事规则,注重法律适用的指导,建立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制度。修定《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确有错误的案件,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优化审判质效管理,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管理、提升绩效的相关规定》,科学设定审判质效考评指标。创新诉调衔接机制,由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和街镇工作人员负责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
在敢于碰硬中提高。长寿法院人牢记“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八字铁律,紧紧围绕新时期三大主要任务,以忠诚的态度、敬业的精神和司法智慧,最大限度实现个案公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化干戈为玉帛,让老百姓更多地体会到司法的真诚与服务。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把最好的裁判呈现给公众。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想尽“千方百计”攻克“执行难”,捍卫司法的公信与尊严。稳妥推进司法强制拆迁,确保渝万铁路、渝利铁路、长寿湖和菩提山景区等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4年,4名干警不怕困难、敢打硬仗、工作业绩突出,被区委区政府荣记三等功。
在深度拓展上提高。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和电子触摸屏查询设备,开通“绿色通道”。出台《“服务提升年”亲民便民十五条措施》,为确有需要的当事人安排午间、夜间、巡回等审理方式。建成覆盖村、镇两级的便民诉讼站3个、便民诉讼联系点11个,确定便民诉讼联络员230人。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工作,建成长寿法院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和青年业校微信交流平台。倾力打造“三室一廊”文化阵地,致力于构建风清气正、崇尚学习、团结奋进、追求文明的法院文化。 在以点带面上提高。将“为民、务实、清廉”和“三严三实”等基本要求内凝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立足“开门整风”,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正风肃纪十三条规定》,“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成为干警抵御人情的“挡箭牌”、清正廉洁的“护身符”。发扬“五好班子”优良传统,从政治坚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精诚团结、相互配合、民主决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培养“学历型、学习型,能力型、能干型”的法院队伍。倾力打造队伍建设品牌青年业校,致力于青年干警综合素养提升。建立导师制度,选任29名中干和业务骨干与48名青年法官结对。大力实施“一线磨砺”计划,不断“加担子”,将青年干警调整到执行局、民事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工作,把基层的基层作为培养法官和中干的摇篮。
在内外兼修上提高。把《监督法》、市高法院《关于接受人大监督的若干规定》要求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理念,不断创新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积极为新一轮司法改革打基础、做准备。改进审委会议事规则,注重法律适用的指导,建立审委会委员带头办案制度。修定《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确有错误的案件,纳入法官业绩档案。优化审判质效管理,制定实施《关于加强管理、提升绩效的相关规定》,科学设定审判质效考评指标。创新诉调衔接机制,由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和街镇工作人员负责诉前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
在敢于碰硬中提高。长寿法院人牢记“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八字铁律,紧紧围绕新时期三大主要任务,以忠诚的态度、敬业的精神和司法智慧,最大限度实现个案公正,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惩处各类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化干戈为玉帛,让老百姓更多地体会到司法的真诚与服务。严把案件审判质量关,把最好的裁判呈现给公众。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想尽“千方百计”攻克“执行难”,捍卫司法的公信与尊严。稳妥推进司法强制拆迁,确保渝万铁路、渝利铁路、长寿湖和菩提山景区等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2014年,4名干警不怕困难、敢打硬仗、工作业绩突出,被区委区政府荣记三等功。
荣誉
因工作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荣获先进集体14次,个人三等功31人次。2009年、2011年,被市高法院评为“优秀基层人民法院”,2012年,被最高法院政治部和人民法院报社评为“全国司法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2013年,被市高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法院”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法院”。
媒体报道
2018年6月14日上午,长寿区政协就长寿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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