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隆安县监察委员会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监察委员会是由南宁市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南宁市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行政中心综合楼8楼
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监察委员会是由南宁市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南宁市隆安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韦家甫
副主任:许少兵、梁如星
委员:李大忠、农恒增、方安肫
副主任:许少兵、梁如星
委员:李大忠、农恒增、方安肫
媒体报道
2018年2月7日上午,隆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南宁市隆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韦家甫,县委常委、副县长宾月景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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