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监察委员会是由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新市监察委员会 新市纪委监察局 新市区纪委监委
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监察委员会是由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11日,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乌鲁木齐市首家监察委员会,标志着乌鲁木齐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1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