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监察委员会
摘要:湖南省宁乡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湖南省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湖南省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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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监察委员会
简介
湖南省宁乡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湖南省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湖南省宁乡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湖南省宁乡市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张武
副主任:肖水平、张毅
委员:廖国珍、郑香平、夏新华、戴文平
副主任:肖水平、张毅
委员:廖国珍、郑香平、夏新华、戴文平
媒体报道
2017年12月29日上午,宁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周辉,宁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亚军共同为宁乡市监察委员会揭牌,标志着宁乡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宁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武当选为宁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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