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红古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监察委员会是由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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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红古区监察委员会
简介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监察委员会是由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于军
副主任:殷自雪、唐致清
委员:王玉瑞、牛高科、于延利、钟小萍
副主任:殷自雪、唐致清
委员:王玉瑞、牛高科、于延利、钟小萍
媒体报道
2017年12月20日至21日,兰州市红古区召开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21日,132名人大代表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进行了无记名投票,经总监票人、监票人集中计票以及大会主席团确认,红古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于军全票当选为红古区第一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大会闭幕后,红古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兰州市红古区监委主任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任命红古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报告》,区委组织部汇报了兰州市红古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的任职说明,经区人大常委会投票决定,任命殷自雪、唐致清为红古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玉瑞、牛高科、于延利、钟小萍为红古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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