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是由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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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
简介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是由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邓朋
副主任:雷承立、王小朋
委员:雷小刚、王田、李勇、杨建文
副主任:雷承立、王小朋
委员:雷小刚、王田、李勇、杨建文
媒体报道
2018年2月9日,在高陵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邓朋全票当选西安市高陵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下午,高陵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雷承立、王小朋为高陵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雷小刚、王田、李勇、杨建文为高陵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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