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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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
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李玉蛟
副主任:党礼义、冯国战
委员:郝静
副主任:党礼义、冯国战
委员:郝静
媒体报道
2017年12月12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新城区委书记云新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启东共同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委会揭牌。区委副书记李晓燕主持挂牌仪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李玉蛟致辞。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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