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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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
简介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是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史宏捷
副主任:于冬梅、刘树明
委员:李青梅、李明、牛晓惠、彭旭晨
副主任:于冬梅、刘树明
委员:李青梅、李明、牛晓惠、彭旭晨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20日上午,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1月19日下午,在市中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法定程序选举,史宏捷当选为市中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根据史宏捷提名,在随即召开的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表决任命了于冬梅、刘树明为市中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青梅、李明、牛晓惠、彭旭晨为市中区监察委员会委员,随后市中区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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