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员会是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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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员会
简介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员会是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何增春
媒体报道
2017年12月9日,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正式挂牌成立。和平区区委书记李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蔡效军、沈阳市和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何增春、区检察院院长徐适区纪委监委中层以上干部出席活动。
2018年6月28日下午,沈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于凯一行莅临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调研指导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沈阳市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增春,区纪委副书记刘庆霞等陪同调研。
2018年6月28日下午,沈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于凯一行莅临沈阳市和平区法院调研指导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沈阳市和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何增春,区纪委副书记刘庆霞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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