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是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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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
简介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是由长春市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长春市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王天行
副主任:祝伟、田宏悦
委员:王树军、许望、高山、王殿海
副主任:祝伟、田宏悦
委员:王树军、许望、高山、王殿海
媒体报道
2017年12月28日下午,双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法定程序,选举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天行同志为双阳区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随后召开的双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依法表决任命了祝伟、田宏悦为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树军、许望、高山、王殿海4名同志为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这标志着双阳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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