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监察委员会
摘要:河南省新郑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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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监察委员会
简介
河南省新郑市监察委员会是由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新郑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河南省新郑市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徐卫东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15日上午,新郑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新郑市党风廉政建设迈入新阶段,标志着新郑市全面从严治党迈向新征程。新郑市委书记刘建武、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俊杰等为新郑市监察委员会揭牌。新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徐卫东主持揭牌仪式。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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