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摘要:福建省福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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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监察委员会
简介
福建省福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能
福建省福州市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修兴高
副主任:张娇兴、肖敦颖、叶谊
委员:林裕煌、曾开寿、林海、郭有旭
副主任:张娇兴、肖敦颖、叶谊
委员:林裕煌、曾开寿、林海、郭有旭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8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福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1月9日下午,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监委会副主任与委员任职事项。1月10日上午9点30分,福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福州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完成。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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