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察委员会
摘要:广东省广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
简介
广东省广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能
广州市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刘连生
副主任:余向阳、王健、冯慧光
委员:刘利人、王普华、刘志民、蔡鹏浩
副主任:余向阳、王健、冯慧光
委员:刘利人、王普华、刘志民、蔡鹏浩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15日,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连生当选广州市监察委员会首任主任,至此,广州市区两级均已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 浏览量:7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