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监察委员会
摘要: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由重庆市石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重庆市石柱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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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简介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是由重庆市石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重庆市石柱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李威
副主任:谭勇、向晓斌、冉瑞红
委员:冉静(女)、刘书安、杨平
副主任:谭勇、向晓斌、冉瑞红
委员:冉静(女)、刘书安、杨平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15日上午,当选为石柱县监委主任的李威庄严宣誓。
2018年7月,石柱法院依法审结了首例由石柱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挪用公款案,并当庭宣判。
2018年7月,石柱法院依法审结了首例由石柱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某挪用公款案,并当庭宣判。
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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