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
摘要: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是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
简介
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是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张刚
副主任:汪涛、彭丽娟、刘吉彦
委员:王勇强、张渝、钟黎、顾龙
副主任:汪涛、彭丽娟、刘吉彦
委员:王勇强、张渝、钟黎、顾龙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18日,重庆市渝中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渝中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关键性、实质性的重要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重庆市渝中区区委书记黄玉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刚揭牌。
2018年5月2日下午15时,渝中法院对渝中区监察委移送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2018年5月2日下午15时,渝中法院对渝中区监察委移送渝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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