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监察委员会
摘要: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是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卧龙路999号
简介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是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江西省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 孙新阳 副主任 潘东军 肖德福 委员 肖良 何 刚 魏晓奎 黄永茂 王爱东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31日,江西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乘车路线
江西省纪委监委乘车路线:公交车 39路、50路、51路、233路、707路、850路至省行政中心站下车。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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