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摘要: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是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简介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是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主要职责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领导班子
主任 刘 惠 副主任 樊勇、许苏跃、陈晓燕 委员 沈厚富、陈斌、汤春和、桂青、谢强
媒体报道
2018年1月31日上午,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安徽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全面如期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挂牌。省委书记、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锦斌,安徽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惠共同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揭牌。
乘车路线
安徽省纪委监委乘车路线:公交车66路、97路至徽中路站下车。
相关机构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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